2013年1月18日 星期五

公平會將調查商周事件

為了理解(18)日表示,的原因的原因貨架延遲統一超商,統一超商門市和媒體的報導,公平貿易委員會年“商業周刊”1313延遲溫暖的刑事調查侵略性濫用權力,違反了“公平交易法”的有關規定,這樣的市場,如果它們是相關的,將受到最高可被罰款(2500萬美元)NT $25M。

商業周刊總編輯郭奕伶17日一早以公開信方式踢爆,「抱歉,1313期《商業周刊》在7-11缺席了」!文中指出,本周三下午,商周接到一個訊息:「7-11將停售本期《商業周刊》」。7點鐘,消息被證實,一本本商周被冰凍在通路商手中。一篇422字的報導,是「肇禍元兇」,內容與統一超的人事異動有關。

統一超則在17日中午表示,並不是停售,而是因為物流作業延遲所造成,下午將會陸續上架。

事件經媒體報導,以及網友瘋狂轉載後,也引發公平會的關切。公平會表示,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與消費者權益,17日已依據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進行調查,了解統一超商遲延上架銷售商業周刊的原因與理由。

有關零售通路下架商品是否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表示,公平會訂有「公平交易法對流通事業之規範說明」,將就統一超商遲延銷售商業周刊是否涉及濫用市場優勢地位而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或僅為單純的違約糾紛進行了解。

公平會指出,零售通路因物流配送或其他作業因素而不及將商品上架,如未涉及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行為,屬交易雙方的履約爭議,業者因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最好由業者雙方協商處理或是循民事途徑解決糾紛;但如果是業者濫用市場優勢地位從事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行為,依法將可命業者停止違法行為,並最高得處以2,5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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